为逐步恢复中斐人员往来,在继续执行2020年3月26日《中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的公告》和2020年9月23日《中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允许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精神基础上,根据有关安排,中国驻斐济使馆调整赴华商贸、工作、留学、探亲等签证办理要求。更新后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准备签证申请材料。
* 护照原件
* 在斐济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在斐其他国家公民)
* 原中国护照(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第一次申请赴华签证人员)
* 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书(非疫苗接种卡)
* 以下各类签证材料: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经贸交易会请柬;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
X1字签证(长期学习) | 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 | ①2022年入学新生,需提供《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②2020年至2021年入学学生,需提供《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学校出具的同意返校证明; ③2019年(含)以前入学的返校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返校证明、原持X1字签证或学习类居留许可。 |
S1字签证(随居) S2字签证(探亲) | Z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
Q1字签证(团聚) Q2字签证(探亲) |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定义: 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外交、公务类签证及其他种类签证,请径发邮件联系我馆了解:suva@csm.mfa.gov.cn | ||
*遇紧急人道主义情况:如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在提交证明材料齐全情况下可申请加急办理。主要包括:死者或患病亲属的身份证件,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
二、发送签证申请材料(电子版)至suva@csm.mfa.gov.cn 进行资格预审,1-3个工作日回复审核结果。
三、收到通过预审邮件后,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cova.cs.mfa.gov.cn),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
四、申请人按照通过预审邮件回复的递签时间,携带签证申请表及所有签证申请材料,亲自到馆递交申请。
五、到馆递签后,普通申请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及以上,加急3个工作日内可取证,无当日取证选项。领事官员可视个案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受理时间可能相应延长。